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警示
近日,国内部分地区发生误用误饮醇基燃料的中毒死亡事件。为提高防范意识,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有效预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的发生,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发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警示:
一、加强醇基燃料管理,防止误饮
各餐饮服务提供者、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尽量采购使用固态乙醇作为菜品(如火锅等)加热燃料。使用甲醇、丙醇等作燃料的,应加入颜色进行警示,要按照相关要求,进行明显标识(如:“醇基燃料,严禁饮用”“有毒燃料,不可食用”等醒目标签标识),并专位存放、专人管理,防止发生误饮醇基燃料中毒事件。
二、严禁使用亚硝酸盐
各餐饮服务提供者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亚硝酸盐(包括亚硝酸钠、亚硝酸钾),严防将亚硝酸盐误作食盐使用加工食品,防止发生误食亚硝酸盐中毒事件。
三、严防野菜、野果、野生蘑菇等菌类中毒
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格食品原料进货查验,一律不得采购、贮存、加工制售来源不明的野菜、野果、野生蘑菇等菌类。
消费者不要采食没吃过或不认识的野菜、野果、野生蘑菇等菌类,也不要购买个人采摘售卖的野菜、野果、野生蘑菇等菌类,避免误食导致食物中毒或诱发食源性疾病。
阳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
2023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