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心里话 | ||||
标 题: | 我的心里话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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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言时间: | 2018-08-19 | |||
回复状态: | 已回复 | 回复日期: | 2018-08-24 | |
回复内容: | 您好,您的问题由产城融合建设服务中心和开发区公安分局共同解决,现回复如下: 一、产城融合建设服务中心:据了解郭海清于1995年付费5000元成了开发区户口,属于空挂户,而空挂户由社区管理。已与郭海清本人进行了详细沟通。讲明开发区原11个村和12个社区已于今年1月移交郊区人民政府。并且本人同意和郊区开发区社会服务中心进一步联系。 二、开发区公安分局:1、您属于辖区空挂户,空挂户不能受理户籍相关业务,建议您将户口迁移到您房屋所在地办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》、公安部《办理户口、居民身份工作规范》、(公通字【1998】56号)、《关于开通“一站式”户口迁移网上办理业务通知》、《山西省常驻户口登记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晋公通字【2013】156号)、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《阳泉市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实施方案》阳政办发[2017]108号的有关规定的通知,户籍管理实行“以房管人”的常住人口登记制度,将房屋所有权与居住权剥离,以实际居住地登记户口。即凡在市辖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,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、父母、子女等,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;2、您所述的没有公积金、医保、社保等办理问题,建议您联系相关部门解决。 谢谢。 |